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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后勤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定点维修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0-01-14 10:13:03 阅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吉林师范大学后勤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后勤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LSCS-2020-01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13844405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须具备能力完成供电、供水、房产(绿化)类抢修工程、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3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集中采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后续谈判。

五、资格审查日期:2020-02-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6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后勤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定点维修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JLSCS-2020-0103-6

 

一、公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吉林师范大学后勤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定点维修项目,采购方为吉林师范大学。项目资金由采购方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后勤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定点维修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的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即为定点采购供应商。

2.2 采购范围:吉林师范大学各种项目日常维修和抢修类服务。

2.3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 吉林师范大学电气类工程施工企业遴选。

第二标段: 吉林师范大学供水类工程施工企业遴选。

第三标段: 吉林师范大学房产(绿化)类工程施工企业遴选。

2.4 服务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2.5 资格有效期:2020年5月16日—2023年5月15日。

2.6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7 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承诺服务期限内的施工量,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须具备能力完成供电、供水、房产(绿化)类抢修工程、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3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集中采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后续谈判。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将在报名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138444056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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